云南省政府采购管理信息系统
业务流程说明及相关要求
各采购单位:
根据《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试运行“政府采购管理信息系统”办理省级政府采购业务的通知》(云财采[2009]23号)的有关规定和要求,2010年1月1日起,省级各单位办理政府采购事项通过网上“信息系统”进行操作,除特殊项目和涉密项目外,不再受理纸质采购计划申报。
为规范“管理系统”操作及相关采购行为,以便为各单位提供完整的统计数据并保存基本的采购资料电子文档,现将“管理系统”业务流程及相关要求说明如下:
整个网上业务流程包含“预算录入、计划申报、委托采购管理、合同管理、支付申请”等环节。有关要求如下:
(一)批复为“自行采购”的,采购单位经办人须登录管理系统,在“合同管理”中录入合同信息,并打印合同封面和签字页(一式四份,连同供应商提供的合同正文一起装订)。
(二)批复为“政府集中采购、部门集中采购、分散采购”的(统称“委托采购”),采购单位经办人须登录管理系统完成“委托协议管理”流程(合同信息由代理机构负责录入)。
(三)书面合同签订后,采购单位经办人须登录管理系统,在“合同管理”页面中打印《表5:合同备案审核表》一式三份,盖公章,连同书面合同一份(委托采购的连同《委托协议》一份、中标或成交通知书一份)送省财政厅采管处备案。
(四)合同备案后,采购单位经办人须登录管理系统,打印《支付申请表》,签章后作为支付依据之一交给单位财务支付货款(或提交给省财政厅资金管理处办理集中支付手续)。
附:业务手册目录 业务联系电话
云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
2010年2月